“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
“心系家中老小,遠離酒后駕車”
“全民拒酒駕,平安你我他”
……
駕車行駛在各條道路上
禁止酒駕的宣傳標語隨處可見
“酒后不開車”的理念也日漸深入人心
可總是有些人心存僥幸
結(jié)果害人害己
據(jù)磁縣交警大隊最新統(tǒng)計
自7月12日進入三伏天以來
短短20天時間
全縣累計查獲醉駕1起,酒駕50起
為進一步打擊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有效凈化我縣轄區(qū)道路交通環(huán)境,
磁縣交警大隊以
嚴管、嚴查、嚴防、嚴罰的高壓態(tài)勢,
持續(xù)整治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特別是進入三伏天氣,
針對群眾晝伏夜出的活動特點,
制定了實際整治工作方案,
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措施。
以中午12時至14時、
晚19時至22時為重點管控時段,
堅持酒后駕駛整治“零容忍”,
確保了重點路段,重點時段
全天候、無縫隙管控。
小編奉勸廣大駕駛員切莫心存僥幸,
因為交警蜀黍就在前方等你。
下面這兩個酒駕的案例
希望給大家?guī)砭?/p>
酒駕事故案例一
2019年4月24日14時21分許,張某斌醉酒(381.5mg/100ml)后駕駛冀AXXXTA小型轎車,沿磁縣磁州鎮(zhèn)磁州路北側(cè)非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腫瘤醫(yī)院東側(cè)道路右轉(zhuǎn)彎時,與沿磁州鎮(zhèn)磁州路由東向西行駛的方某平駕駛的冀DExxxP小型轎車相撞,后張某斌駕車由南向北倒車時,與頭北尾南李某飛停放在便道上的冀DVPxxx小型轎車相撞,后冀DVPxxx小型轎車又與頭南尾北蘇某波停放的冀DNxxxY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張某斌受傷,四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2019年5月10日,磁縣交警大隊事故科下達了道路交通事故責(zé)任認定書,認定張某斌承擔(dān)此事故的全部責(zé)任,方某平、李某飛、蘇某波無責(zé)任。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張某斌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guī)定,涉嫌危險駕駛罪,并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事故案例二
2019年3月13日12時35分許,王某其醉酒后(138.5mg/100ml)駕駛冀DxxxAA小型普通客車,沿磁縣磁州鎮(zhèn)友誼大街由南向北行駛至磁縣老電力大廈路段時,與頭北尾南停駛的冀DLxxxx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冀DxxxF掛掛車相撞后,又將修理工人苗某某撞倒,造成苗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某其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guī)定,涉嫌危險駕駛罪,并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
在我國,
每年由于酒駕引發(fā)交通事故達數(shù)萬起,
而造成死亡事故中50%以上與酒駕有關(guān)。
那么酒后駕駛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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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并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小編提醒廣大駕駛?cè)?/p>
拒絕酒后駕駛,
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
堅決做到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耿貝貝、柴強/圖、文
(磁力磁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