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相關部門聯(lián)系后被告知,以下路段將禁止全線停放機動車輛:
滏陽東路、滏陽西路、濱河路、滏臨南街、滏臨北街、軍民路、太行東路、滏新南街、滏新北街、鼓山南街、輕工街、大眾路、瑞輝街、躍進南街、躍進北街、彭常街、大路溝路(七廠片區(qū))等道路。
以上路段兩側道路兩側及便道內有停車位的允許臨時停車,但須按照箭頭指示方向停車,確保車頭朝向一直。
對隨意停放車輛的,區(qū)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大隊將聯(lián)合交警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于違反規(guī)定停放機動車的處以100元罰款,并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營造干凈、整潔、有序的城市容貌,事關你我他。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及道路沿線的商戶、居民理解與配合,自覺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聽從交通警察、協(xié)警人員的指揮與管理,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