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澤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打擊治理進京違法上訪、以訪謀利、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纏訪、鬧訪、串訪行為,縣公安局勇于擔當、利劍出鞘、重拳嚴打,依法懲治非訪違法犯罪,維護信訪秩序。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我縣公安局認真開展“控新訪、化老訪、打非訪”的活動,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責任感,主動作為,勇于擔當,嚴厲打擊進京鬧訪、串訪等非訪活動。截止目前,共依法行政拘留非訪人員4人、逮捕2人,極大的震懾了非訪,有效維護了全縣信訪秩序。
2017年5月26日11時許,雞澤縣店上鄉(xiāng)劉某某到北京市中南海周邊地區(qū)進行上訪,嚴重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現(xiàn)決定對劉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2017年5月22日11時許, 雞澤縣小寨鎮(zhèn)史某某到北京市中南海周邊非正常上訪,嚴重擾亂了該地公共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現(xiàn)決定對史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2017年04月24日17時許,雞澤縣小寨鎮(zhèn)郝某某到北京市中南海周邊非正常上訪,嚴重擾亂了該地公共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現(xiàn)決定對郝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2017年02月27日9時許,雞澤縣雙塔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在雞澤縣汽車站,對欲離開雞澤縣的信訪人員賈某某做勸回工作,賈某某不聽勸阻并用言語、磚頭威脅工作人員,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將賈某某手上磚頭強行奪下來并將其控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決定對賈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2010年6月至2017年4月4日,雞澤縣王某某數(shù)十次進京非正常上訪,嚴重干擾了雞澤縣雞澤鎮(zhèn)人民政府正常工作,致使雞澤鎮(zhèn)人民政府數(shù)十次派人接訪,造成雞澤鎮(zhèn)人民政府花費約15萬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guī)定,涉嫌尋釁滋事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八十五條之規(guī)定,經雞澤縣人民檢察院批準,依法逮捕。
2011年以來我縣張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并多次煽動群眾非法上訪、擾亂公共秩序,經雞澤縣人民檢察院批準,依法逮捕。
在此,公安機關正告,以信訪為名,謀取個人私利,不按照規(guī)定依法反映訴求而越級上訪、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