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夫妻兒女雙全 妻子卻慘遭家暴
2017年8月15日,記者驅車趕往魏縣牙里鎮(zhèn)西劉莊村見到被家暴20年之久的常x麗女士以及她的女兒。記者看到,今年48歲常x麗面色蠟黃,與她年齡不相匹配的深邃皺紋鋪在她臉上,因為身上隨處可見的傷,走路顫顫巍巍。
在講述她這二十五年悲慘婚姻的時候,她幾經(jīng)哽咽,“我的丈夫叫程雪海,今年48歲。我們1992年結婚,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25年了。我們有兩個孩子,大兒子今年25歲,小女兒今年22歲。因為他們無情的父親,導致孩子們現(xiàn)在都還沒有成家。”
丈夫因搶劫被判入獄妻子為兒女苦等十年
“你的丈夫是什么時候開始對你進行施暴的呢?”記者問到。“我們結婚以后就經(jīng)常吵架,吵架的時候他就會動手打我。”常x麗開始回憶,“2002年,他(程雪海)以搶劫罪被判刑12年,在監(jiān)獄改造10年后出獄。”記者疑問,“在程雪海被判入獄的時候你為什么沒有提出離婚呢?”“當時我的兩個孩子還小,兒子12歲,女兒8歲。我不想給他們的成長造成壓力,讓鄰里街坊說他們閑話。就這樣我等了他十年。”常x麗說,“可是沒想到,他卻變本加厲,在我去監(jiān)獄看望他,和他一同吃飯期間,就經(jīng)常打罵我,扇我巴掌,利用暴力的手段威脅我。”
妻子陪同出獄丈夫外出打拼卻慘遭背叛和囚禁
常x麗接著講述,“2013年程雪海出獄,我陪他去天津奔波創(chuàng)業(yè),他承接工程,年薪40萬。 他有錢了,怎么看我都不順眼,打罵已經(jīng)成了家常便飯。在這期間,他還帶回家一個女人,和她共同生活。程雪海把我的手機沒收,還把我囚禁起來,像奴隸一樣的 每天為他們洗衣做飯。有任何不順眼的,就拿著木棍對我進行毆打。我求他說,你看在我們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上,別為了這個情婦打我。你要是覺得我沒用就分 手,給我一條生路吧。”程雪海邊罵邊說,“打死你又沒有攝像頭,直接把你拖進后備箱,扔進大海里。”記者問“他都是用木棍打你嗎?”常x麗搖搖頭說,“他 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木棍、掃把棍,打折了就再拿新的。有次他把我打暈過去了,就說我是裝的,就開始踹我、掐我、還拿煙頭燙我的腿。兩個晚上不讓我睡覺, 鎖上門,一直對我施暴。他還經(jīng)常帶著那個女的出去玩,給她買金首飾,讓我去但不讓我露面,不去就會打我,還經(jīng)常讓我站在攝像頭下,不能動。”
好心人救助下逃離回家丈夫帶人提刀威脅
記者接著問“后來你是怎么逃回來的呢?”“我趁他們出去的時候翻墻出來的,在大街上遇到一個就好心人,把我送到車上,還在從天津到老家的路上一路照顧我。”常x麗說,“可是沒有想到,回到家2天后,程雪海發(fā)現(xiàn)我逃跑,在2017年5月14日上午,來到我娘家門口,開始對我的家人進行打罵。當時我的叔叔、爸爸還有兩個姐姐在家,我因為傷的太重又沒錢看病,只能躺在床上休息。鄰居勸說也遭到程雪海的打罵,后來程雪海的爺爺來了,把他勸走了。”
常 x麗打電話給兩個在外地打工的孩子。晚上孩子們回來后看到家里這樣的情況,很傷心也很無奈。女兒看到母親身上到處是父親用暴力留在身上的傷疤,也嚇壞了。 哭著告訴記者,“我爸爸晚上十點左右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哪,我說在家。他說,放屁!就開始罵我,恐嚇我們,說要過來,誰都不要好過,要拿刀砍死我們一 家。”
果然,幾分鐘后程雪海一人開車來到常x麗娘家門口,手持菜刀。后因為家中只剩孩子的姥爺一人,無人開門。程雪海破口大罵,連踹大門幾腳,家中趕忙撥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趕到現(xiàn)場進行了處理。但像這樣的家庭矛盾,派出所也實在不能干涉太多。在派出所走后的凌晨12點,程雪海再次帶著社會上一些地痞流氓,各個持刀來到常x麗娘家門口。因鄰居說家中無人,一行人才開車離去。臨走時還不忘威脅恐嚇,“一家人都別想安生,看見一個殺一個!”(程雪海辱罵老岳父等人的錄音)
女兒對父親失望至極心疼母親望能解脫
記 者問女兒,“在你心里爸爸是個怎樣的人?”女兒十分痛心,向記者訴說,“我覺得他很沒有責任感。從小我就看他打我媽媽,我攔著不讓他打媽媽,他就開始打我 和哥哥。之前他欠了很多錢,就逼著哥哥去替他打工還債。哥哥因為工作太辛苦,腿都腫了,給爸爸要錢看病,可爸爸不給錢還罵哥哥。我們小時候就經(jīng)常挨打,爸 爸還用手掐我們的脖子。我現(xiàn)在就希望他能趕緊和媽媽離婚,讓我媽媽脫離他的魔掌。”
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婦女免受家庭暴力
1、《憲法》關于保障公民權利、男女平等等規(guī)定是中國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依據(jù)。
2、《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xiāng)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nèi)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或者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創(chuàng)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huán)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職責和撫養(yǎng)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遭受家暴如何維權
1、向單位、居委會婦女組織反應或求助。
《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維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并協(xié)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并予以答復。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fā)現(xiàn)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2、申請法律援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九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緩收、減收或者免收訴訟費用。
3、向公安機關報案
4、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令
5、向人民法院起訴
望有關部門重視不要讓“家庭矛盾是私事”成為悲劇的借口
目前,常x麗心灰意冷,祈求能與丈夫程雪海離婚??赡壳俺麗一家人的人身安全仍然受到威脅。派出所民警多次接到報案卻表示無法插手。望相關部門,能利用法律保護好這悲慘的婦女及其一家,讓這種毫無人性可言的施暴者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希望廣大社會群眾重視起來,一個正常健康的家庭關系中,不應該存在這種野蠻的行徑,在婚姻中我們都應該對自己有所保護,一味忍讓絕不是最好的出路。
來源:時代法制報社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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