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指令后,中隊長孫維國帶領三名隊員迅速趕到報警人所在的地方,郝先生告訴警方,他懷疑幫自己裝修房子的民工邱某先后兩次盜竊家中錢財。第一次被盜大約是半年前的一天,當時家里除了邱某沒其他人,后來郝先生發(fā)現(xiàn)包里有500元現(xiàn)金不見了,因沒有證據(jù),所以當時對其只是懷疑。結果在11月4日傍晚,只有郝先生80歲母親在家時,民工邱某又去了。郝先生家是四合院,平時大街門只是關著很少上鎖。郝先生母親看到邱某進院后左顧右盼,好像是在找什么東西。老人就趕緊大喊了一聲,邱某立即跑了出去。可能沒偷到東西不甘心,第二天中午,邱某又來到郝先生家中,這次比上次動靜還大,直接上手翻東西,把郝先生母親嚇得不輕,可老人也豁出去了,與邱某大聲爭吵起來,對方看沒法下手,又跑了。郝先生下班回到家后,聽母親這么一說,覺得不能這樣下去了,于是拿起手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聽完報警人的講述后,孫維國隊長用對講機向指揮中心通報了情況,一邊請示用“天網(wǎng)工程”尋找其蹤跡,另一邊讓報警人郝先生通過自己的朋友圈,再與原裝修老板取得聯(lián)系,查找線索。經(jīng)過不懈努力,最終鎖定了嫌疑人此時正在中山大街某網(wǎng)吧上網(wǎng)消磨時間。 20分鐘后,巡警帶著報警人走進某網(wǎng)吧,隨后,正上網(wǎng)的邱某被巡警隊員控制并帶回單位。
現(xiàn)查明,2016年6月份的一天,被處罰人邱某(男,武安市邑城鎮(zhèn)某村人)在郝先生家中做裝修活時,趁家中沒人之際,從床頭柜上的手提包里盜竊現(xiàn)金500元。第一次得手后,邱某自認為這樣做比干活輕巧,錢又來得快。他知道郝先生家中人員的活動情況,于是分別在11月4日、5日進入郝先生家中再行盜竊,最后被警方擒獲。經(jīng)過審訊邱某對盜竊郝先生現(xiàn)金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武安市公安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給予邱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記者郭曉月 通訊員喬如香 籍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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