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劉女士就在華埠附近找到一個房間出租,一個月700元,雖然貴一些,但還是抱著孩子趕緊搬家。不過因為她先生在外州打工,劉女士只能抱著孩子自己搬家,先把孩子放在嬰兒推車抱進屋內,請同住在一屋內一名年約50歲的鄰居阿姨幫忙照看孩子,便下樓要搬床墊;沒想到床墊還沒搬上來就聽到孩子大哭的聲音,心急地爬上樓,看見那名阿姨不知道為什么瘋狂亂搖嬰兒推車,孩子臉都脹紅了,哭得凄厲。
劉女士嚇了一跳,當天趕緊又搬回原來的住處,700元押金也只拿回一些。現在孩子雖沒異狀,但大房東又來驅趕,她和孩子都很難好好生活。
朱益民律師表示,部分新移民不了解美國法律,無論租客是向二房東或是大房東租房,法律上來說,都是房客。既然是房客,不管是二房東或是大房東,都不能強行把房客趕走。
如果大房東通過什么方式施壓,比如喊叫、騷擾等,讓房客感覺到被威脅,有幾個方式可以處理,讓房東不能再騷擾。首先,可以報警;其次,可以去法院申請保護令;第三是找律師寫律師信警告房東。
如果對方只是催促房客搬家,沒有構成威脅,可以讓大房東、二房東按法律程序走。房東的唯一方法就是到房東房客法庭進行驅逐程序。但劉女士可以把剛生小孩作為一項理由,要求延緩被驅趕的時間。
在搬家時所遇上的傷害小孩之事,其實可以當場報警。現在也可以帶孩子去作檢查,如果孩子因強烈晃動造成傷害,也可以回頭去追究這名鄰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