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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對“微博大V”禹晉永合同詐騙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禹晉永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責令其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人民幣52.2萬元。
“微博大V”禹晉永詐騙獲刑11年
被查出通過虛假招標騙投標公司52萬,海淀法院一審認定其犯合同詐騙罪;其當庭稱要上訴
昨日,海淀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禹晉永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等。2003年,其通過虛假招標騙得投標公司52萬余元。
因力挺唐駿學歷門而意外走紅的“微博大V”禹晉永,被查出2003年通過虛假招投標騙來52萬余元,昨日上午海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責令其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人民幣52.2萬元。
以投標公司違約沒收保證金
昨日上午的宣判現場,禹晉永仍然留著山羊胡,被帶入法庭后就揮手點頭向旁聽席上的親友致意。之后他依照法律規(guī)定,站著聽完了承辦法官宣讀判決書。
經法院一審審理查明,2003年3月,被告人禹晉永代表北京凱愛投資有限公司與梁山縣政府簽訂《梁山凱愛國際高科技工業(yè)園區(qū)投資開發(fā)經營合同書》,約定凱愛投資公司投資人民幣10億元開發(fā)梁山高科技工業(yè)園區(qū)項目,梁山縣政府出讓1500畝土地給凱愛投資公司使用。
同年5月,禹晉永在項目及土地未獲合法審批、沒有落實資金來源,不符合招投標條件的情況下,以凱愛投資公司的名義發(fā)布招標公告,對梁山高科技工業(yè)園區(qū)項目進行招標。被害單位分三次轉入52.2萬保證金并提交了相關技術方案后,該項目再無進展,禹晉永還以被害單位中標后未在法定期限內簽署正式合同構成違約為由,告知對方投標保證金已被依法沒收。
直至2004年9月,被害單位向公安機關報案。2012年7月13日,被告人禹晉永在昌平被控制歸案。現贓款未退賠。
禹晉永聽完判決高喊要上訴
“這是我所經手的項目中手續(xù)最完備的一個!”此前兩次開庭,禹晉永均如此辯解。
但法院認為,凱愛投資公司多份文件的編號與時間顛倒,部分文件的內容雷同。其中向梁山縣報批總體規(guī)劃方案的報告,卻足足比總體規(guī)劃方案的出爐早了四個月,且其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沒有真實的檔案,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證等均與正規(guī)樣本有較大差距,可見這一梁山高科技工業(yè)園區(qū)項目僅為紙面運作。
同時,作為招標的基本條件之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在招標當時也不具備。
法院認為,禹晉永明知自己及其公司并不具有相應的投資能力,仍與梁山縣政府簽訂投資協(xié)議,假借運作梁山高科技工業(yè)園區(qū)項目為名,采用虛構項目招標的手段騙取被害單位的標書款和投標保證金非法占為己有,其行為完全符合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聽完法官宣讀結果后,禹晉永激動地高喊著“我要上訴”,之后其被帶出了法庭。
■ 庭審
博士學位不被認可
在之前庭審時,禹晉永一直聲稱自己具有博士學位,并是北大等多所高校的兼職教授。其辯護人在庭審時,也出示了美國西太平洋大學的博士學位證書和洛杉磯總領事館教育組的證明,以證明禹晉永學歷。
西太平洋大學學歷無法認證
法院認為,據教育部留學中心答復,美國西太平洋大學未能在美國聯邦教育部和美國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數據庫中查到,不在該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范圍內。因該中心是唯一從事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專業(yè)機構,因此洛杉磯總領事館教育組的證明,僅證實了禹晉永所持美國西太平洋大學博士學位證書確系該校頒發(fā),但該博士學位因無法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并不被我國認可。
在北大僅是訪問學者
對禹所宣稱的其在北大等高校任職頭銜,北大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也向辦案機關出具公函稱,經查詢該校授予的博士、碩士研究生中無禹晉永。北大繼續(xù)教育部公函稱,禹晉永于2004年至2005年在北大政府管理學院做訪問學者,國內訪問學者屬于在北大學習、培訓的普通學院,學習費用自理,學習期間不享受任何教師或學生的待遇,訪問學者證書屬于非學歷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