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調(diào)查顯示,盡管這幾年我國帶薪休假得到逐步落實,但整體情況仍不盡如人意,落實率只有50%左右。即使落實的單位,平均每人每年只有10天假期,還要視工齡長短。與西方發(fā)達國家相比僅為一半。
可見,當前制約旅游消費、造成黃金周擁堵的重要原因是休假時間不足、帶薪休假無法真正落實到位,而不是黃金周要不要存在的問題。
帶薪休假,并非單位或某些人的恩賜,而是被寫入勞動法的所有勞動者的權利,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具有強制性。以“要以工作為重”“要有集體意識”等理由變相剝奪職工合法的休假權利,往重了說,就是違法。
2013年,國務院頒布實施《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國務院近日印發(fā)的《關于促進旅游業(yè)改革發(fā)展的若干意見》也明確,要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jiān)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nèi)容。
誰也不愿意出門時寸步難行,誰也不愿意旅游時置身人山人海。惟愿盡快落實帶薪休假,大庇天下勞動者脫出“扎堆游”的難堪困境。
日前考古工作者在河北省陽原縣東城鎮(zhèn)西水地村附近的一處遺址發(fā)現(xiàn)了大量舊石器時代遺存,包含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