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董憲維今年59歲,天津市人,初中學歷,無正當職業(yè)。從2004年開始,無業(yè)游民董憲維使用假名董大維,買來假軍裝、佩戴大校軍銜,自封為某軍區(qū)干部部政委,開始行騙生涯。2004年6月,董大維通過李某認識了付某,付某之子小付沒有考上大學,正發(fā)愁未來的就業(yè)問題。董大維告訴付某,他能讓小付上軍校,畢業(yè)后就是軍官,“不過辦這個事情是要運作的,你得掏些費用”。付某見董憲維穿身戴有大校軍銜的軍裝,又是朋友介紹,于是對他深信不疑。他先后給董憲維拿了16.7萬元。
2004年9月,小付被安排到石家莊某軍校上學。直到2008年畢業(yè),付某父子才發(fā)現(xiàn),小付上的是該軍校與地方合辦的委培性質的課程,不需要所謂的疏通關系,隨便就可以就讀。最關鍵的是,從這種學校畢業(yè)后根本不可能轉為軍人,就業(yè)也需自理。付某找到董憲維理論,董憲維又推脫可以把小付安排到河北或北京的公安機關工作,但最終也沒辦成。
自稱少將哄人投資騙50萬
2007年,董憲維買到仿制的07式軍裝,將自己提升為少將,對外自稱系總政某部領導。2012年10月,董憲維結識了陳某,自稱可以利用部隊的關系搞物流公司,“投資200萬,一年就可以回本”。陳某沒有很快答應,但在董憲維的反復催促下,陳某考慮到董是“將軍”,于是在2013年3月25日拿出50萬元給了董,并讓董寫下欠條。時間不長,陳某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3月29日,董憲維被抓獲歸案。經查,董憲維在9年時間里,以給人辦理上軍校、合作經商為由,詐騙10余名受害者總計409萬余元。
市三中院審理認為,董憲維冒充軍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造成的損失巨大,性質惡劣。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罰金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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