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梗概 工商局駁巨額增資被告
原告北京金電興旺能源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訴稱,今年3月26日,他向昌平工商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將148萬元的公司注冊資本增資至987654321萬元,被工商局駁回。陳某為此請求法院撤銷工商局的駁回通知書。
陳某稱,新的工商法公布后,對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上不封頂下不設限。他就此召開了股東大會,決定將公司注冊資本由原來的148萬元增加至987654321萬元。
庭審時,工商局一方曾表示,陳某的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3日,初始注冊資本為50萬元。對于此次巨額增資,工商局認為申請人并未具備理性的認繳出資承諾,經請示上級后,駁回申請。當時,陳某表示自己是包括治理霧霾在內的多個專利的發(fā)明人,并出示了兩個專利證書,聲稱去過多家部委、政府和投資公司,但是沒有人給他投資。
工商局一方稱,當時陳某表示已經走投無路,前些天還因透支多張信用卡差點被法警帶走,是其弟為其償還了部分欠款。陳某還向工商局透露他目前還欠房東1萬余元租金,甚至表示“都快吃不上飯”了。今年3月20日,陳某再次來到工商部門進行咨詢,其聲稱認繳如此巨額資本,就是為了轟動效應。
判決依據 原告無法證明專利價值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認繳登記制度是我國進一步放松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降低準入門檻,優(yōu)化管理環(huán)境,促進市場主體加快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但同時也應注意到,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股東對繳納出資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要負責。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原告陳某表示其認繳的出資主要以其知識產權出資,現有證據無法證明該兩項實用新型專利的價值可能達到987654321萬元,也不能證明陳某可以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因此,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陳某的訴訟請求。昨日,記者聯系到陳某,他稱正在準備上訴,并表示要將官司打到底。
對話原告 我高中畢業(yè)是民間高人
京華時報:當初提交增資申請987654321萬元這個數字,你以什么為依據作出這個增資價值?
陳某:這個數字比較全,每一個阿拉伯數字都有,是全世界第一個,它代表我專利的價值。以后我還想在后面加一個零。
京華時報:專利值這么多錢?
陳某:兩項專利,“霧霾沙塵過濾清新空氣氣流發(fā)電機”利用空氣進行發(fā)電,“高速地下鐵路網”則是沒有危害、沒有污染,一年四季都能使用的。這都是獨一無二的,像煤炭、石油那些都是不可再生的,而我的發(fā)明是利用空氣,子子孫孫用不盡的,屬于無價。
京華時報:那你對專利做過價值評估嗎?
陳某:沒有,我認為評估專家評估不了我的專利,他們都不懂。我以前曾經拿著專利到過一些機構去鑒定,但是他們收費太高,我交不起,而且即便真給我做評估了,按照我咨詢的價格萬分之一的標準算,9萬億的價值光評估費我就要花9億元,我更拿不出來了。
京華時報:上次庭審你說還在租房是嗎?
陳某:對,我現在還在租房,沒有固定工作,但這些都不影響我為公司增資,增資的依據是我的專利值這么多錢。
京華時報:你就是專門從事這方面研究工作的?
陳某:我原來做食材作料,現在沒有固定工作,業(yè)余時間研究專利。我是高中畢業(yè),屬于民間高人。
某公司向昌平工商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將公司注冊資本增資至987654321萬元(9萬億余元),認繳的出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