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當事女司機李女士到成都市交警四分局接受了處罰,因為駕駛時做其他妨礙行車安全的行為,她面臨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
新麥到手邊開邊唱興致高
“19日下午5點過,當時有點堵車,車流很慢,我想起我在朋友那里買的麥克風在車上,就拿出來試試。”35歲的李女士目前待業(yè)在家,19日下午,她開車從蘇坡立交往羊犀立交行駛,“我試了一下麥克風,覺得音效還不錯,興致一下就來了,于是就唱了一首歌。”
一邊開車一邊嗨歌,興致高昂的李女士引起周圍司機側目,而這一幕被人拍下來發(fā)到網(wǎng)上,引起網(wǎng)民關注。同時發(fā)出的還有她當天的朋友圈截圖。圖片里,李女士發(fā)出了麥克風的照片并配文:“車載K歌麥給力,讓我的心靈之旅加分不少,堵車的時候我可以唱幾首歌,還有個寶馬哥追我好遠問我這是什么。”
網(wǎng)絡走紅朋友勸她“別玩太嗨” 20多個小時后,10月20日晚上,李女士才知道自己“走紅”了。有朋友從網(wǎng)絡視頻中認出她,紛紛給她打電話。“他們都勸我,要注意安全,不要玩得太嗨。”22日下午,李女士接到警方通知,到成都市交警四分局接受處理,“現(xiàn)在回想起來,我也很后悔。確實不安全,大家不要學我。我以后不會再這樣了。”
對于自己的一夜爆紅,李女士覺得有點茫然:“我也沒想到會這樣,我還是想低調過日子,不想當紅人。希望大家不要關注這件事了。”
對于當時自己唱的什么歌,李女士已經(jīng)記不清:“忘了當時唱的啥子了。不過我最喜歡的歌是《捉泥鰍》。”
/網(wǎng)友評論/
@沙門釋君:要是追尾,話筒會不會插進喉嚨?
@潛行狙擊0000:
這是對別人生命的不尊重@曾曾曾曾曾_Yi:哈哈哈哈上次我朋友還遇到邊開車邊打毛衣的大媽
/最新進展/駕駛時做妨礙行車安全行為罰款200元記2分
這位姓李的女司機說,她在車上唱歌的麥克風為“車載K歌麥”,是在朋友店買的,麥克風直接插在手機上,“車子、手機、話筒調在同一個頻道就可以唱了。”女司機表示,當時沒意識到這樣很危險。
李女士說,當時朋友提醒過自己開車要注意安全,別人唱可以,自己不要??梢还尚迈r勁兒還是沒能讓李女士忍耐住。記者在網(wǎng)上搜索“車載K歌麥”“車載麥克風”相關字眼,發(fā)現(xiàn)賣家不少,價格從100多元至800多元不等。店家的廣告,直接宣稱“汽車本身就是能唱歌的KTV”。
10月22日下午,到成都市交警四分局接受處理的李女士被告知,由于駕駛時做其他妨礙行車安全的行為,她面臨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
交警四分局民警鄭云說,開車時做與駕駛無關的事情,很容易因分心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開車時吃東西、化妝,都屬于駕駛時做其他妨礙行車安全的行為。此外,還有專門的法律條款禁止開車抽煙、打電話。這些行為一旦被證實,都將面臨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