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即將臨近,快遞的訂單越來越多,不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快遞員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自10月16日起,呼和浩特市區(qū)內,所有的電動三輪車一旦上路都會被交警查扣,往日騎著三輪車來去如風的快遞小哥遭遇政策“紅燈”。
不過再難也擋不住為了雙十一“血拼”的電商們。近日,呼和浩特市區(qū)內,多名快遞員騎著快馬,將包裹順利送到顧客手中。
三輪車被禁止上路,快遞員騎馬送貨遭圍觀
“太帥了”、“快遞小哥騎馬送貨,好有愛”,昨天上午,呼和浩特市的不少市民都在議論自己見到的不一樣的“快遞員”。扛著戰(zhàn)旗,騎著駿馬,快遞員一上路就引起了圍觀,很多市民紛紛拿出手機拍照發(fā)微博、朋友圈,甚至有些還上前合影。
收到快遞員騎馬送過來的包裹,呼和浩特市民張先生興奮不已,“本來還擔心三輪車被禁止了,快遞會延誤很長時間,沒想到半天時間不到貨就到手了,太驚訝了。”
“上個月,我們就收到市區(qū)禁止三輪車上路的消息,本著對用戶負責人的態(tài)度,我們第一時間向總部申請用馬來送貨,我們臨時從草原上調來十幾匹馬,這兩天全部都發(fā)出去了。雙十一要到了,我們必須拼,接下來我們將采取更多的措施,保證貨物都能在最快的時間到手。”該電商呼和浩特大區(qū)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許金彪是一名快遞員,是正宗的蒙古族人,在許金彪看來,生活在馬背上的蒙古族人騎馬送貨再正常不過了,他小時候就做過。據了解,用馬送“快遞”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快遞要求快,“馬傳”是最快的方式。秦統(tǒng)一全國后,對快遞有了快慢之分,一般普通物件對快遞送達日期沒有什么苛刻的要求;可一旦批注上“馬上飛遞”的字樣,每天必須走150千米;若批注了“十萬火急”,那就要求速度更快了。
漢朝和魏晉時期,快遞業(yè)進一步發(fā)展,規(guī)定物品都必須由快遞人員騎馬傳送。比如,緊急公文要求快遞員每日策馬200千米,隋唐達到250千米,宋代又出現了急腳遞,這是一種更快的快遞方式,《隨園筆記》中說,最快的急腳遞可以“日行六百里”,折合成現在的距離大約250千米,在沒有飛機和汽車的年代,這已經是神速了。到了現代,隨著汽車、電瓶車等工具的普及,騎馬送快遞逐漸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
對“速度”的追求是任何時代快遞的最高追求,此次用馬送快遞這一復古的方式,正是對“快遞”這兩個字最好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