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既當“媒人”,又當“大款”,稱20萬元包養(yǎng)受害女大學生,結(jié)果女學生被騙走二萬元。今日,合肥市蜀山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犯罪嫌疑人林某批準逮捕。
2016年2月27日,林某以女性身份注冊“陌陌”聊天軟件,加在某大學就讀的受害人小娟(化名)為好友,并且自稱叫吳蓉蓉,謊稱要幫助小娟介紹一個條件好的男朋友。不久,林某以吳蓉蓉身份故意騙她說,認識一個在合肥做工程的男孩條件不錯,年齡35歲。當時小娟就表示愿意跟這名男子交往。然后林某竟冒充這個做工程的男子,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和微信號發(fā)給小娟,小娟也把她的手機號碼給林某。
當天,林某就打電話給小娟,說自己是經(jīng)吳蓉蓉介紹的,并謊稱自己叫王磊,愿意跟小娟談朋友,約小娟出來見面。小娟說上午有事走不開,最后兩人約在一家酒店見面。當天中午12點多,林某一個人來到了該酒店,到了小娟事先開好的房間內(nèi),兩人談了很久。林某當時想騙她一點錢花,就謊稱自己是在合肥做工程的,并且說愿意給她20萬元包養(yǎng)小娟。見小娟有點心動,林又說要讓小娟先付給我2萬元。小娟感到奇怪,忙問緣由。林某騙她說,“之前我就被一個女人騙了100萬,現(xiàn)在不敢隨便相信別人,給2萬元是為了檢驗你不是騙我的,錢給過之后,就會將20萬元給你”。小娟信以為真,多次通過網(wǎng)絡(luò)轉(zhuǎn)給林某錢款共計2萬元。林某拿到這些錢后就開始不怎么理睬她了,一開始小娟發(fā)短信打電話,林某還回復她。后來干脆將小娟的微信加入了黑名單。
據(jù)查,林某2007年因搶劫罪被銅陵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今日,因涉嫌詐騙罪,林某被合肥市蜀山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黃河 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記者 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