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QQ倒賣客戶信息上萬條,從中非法獲利28萬余元,本以為發(fā)了筆橫財,卻不料攤上牢獄之災。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8日披露,該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該名男子謝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謝某通過QQ以平均每條10元的價格向他人購買淘寶網、京東商城等中含客戶姓名、電話、商品名、訂單號、收貨地址等信息,然后等價提供給從事淘寶詐騙的犯罪團伙,犯罪團伙通過詐騙手段從上述網購客戶賬戶中支付錢款購買游戲點券,而后謝某以游戲點券實際價值8.6折予以收購,再以9折的價格賣給將游戲點券進行“清洗”兌換成人民幣的上家,從中賺取4%的差價利潤。經統(tǒng)計,從謝某處查扣的電腦內已發(fā)送公民個人信息14167條,經核實的公民信息有2044條。
2016年4月27日,謝某被龍巖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jiān)察大隊民警當場抓獲,并扣押其無線上網卡、筆記本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獲取且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