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本報記者 程午鵬 通訊員 思公政
一名露出迷之微笑的嫌疑人,讓經(jīng)驗豐富的民警總感覺不對勁;一張手機里的自拍照片,逃不過民警敏銳的眼神,牽出一起“案中案”;一家賣嬰兒玩具的店面,卻干著見不得光的勾當(dāng);一串格格不入的大鑰匙,成了突破嫌疑人的關(guān)鍵。
昨日,思明警方通報“打黑惡·緝槍爆”專項行動中破獲的這起案件,思明刑偵大隊民警從一起簡單的酒后劃車案件中,追出一起販賣仿真槍案件。
據(jù)了解,警方在“打黑惡·緝槍爆”專項行動中,不少繳獲的槍支來自于所謂“軍迷”,他們出于愛好和收藏的目的,購買槍支或仿真槍自娛自樂,這種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違法犯罪。
一個嫌疑人:男子劃傷19輛私家車 被抓還露出迷之微笑
4月18日早晨,海灣公園一個停車場,保安發(fā)現(xiàn)停車場內(nèi)19輛車被人惡意劃傷,劃傷的車輛中,不乏奔馳、奧迪等豪車,保安和車主為此報警。思明刑偵大隊暴力犯罪偵查中隊介入調(diào)查,調(diào)閱監(jiān)控錄像——凌晨4點09分,一名男子撿了一塊磚頭,在停車場里劃傷多輛車。
民警走訪周邊鎖定了嫌疑人——戴某,38歲,廈門人。5月10日,警方獲得線索,戴某住在店上西里一小區(qū)。當(dāng)晚6點多,民警來到戴某的住處,十分輕松地敲開了門。戴某解釋說,當(dāng)晚和朋友三人一共喝了9斤洋酒,他酒后心情不好,用磚頭劃了車,他愿意賠償。
戴某像招待客人一樣,從冰箱里拿出冷飲,熱情地請民警喝,這與民警抓獲其他嫌疑人的場景大不相同。經(jīng)驗豐富的民警與戴某坐在客廳里,一邊聊著天,一邊不斷觀察和思考,總覺得有不對勁的地方。
民警讓戴某去刑偵大隊接受調(diào)查,戴某“爽快”地答應(yīng)了,從沙發(fā)上站起來就要走,還露出迷之微笑。民警把冷飲放回冰箱,帶著戴某下樓,對方似乎并不緊張,去刑偵大隊的路上有說有笑。
一張自拍照:家中拍攝仿真槍照片 民警在床下搜出19把
民警也一直在琢磨戴某的反常舉動,對他的審查格外細致。思明刑偵大隊暴力犯罪偵查中隊副中隊長汪超在檢查戴某的手機時,翻到一張照片:茶幾上,擺著幾把仿真槍。
汪超說,照片的背景有些一些家具,他們很快就認出,這些家具的外觀和布局與戴某家客廳一模一樣,這張照片不是網(wǎng)上下載的,而是自行拍攝的實景照片。汪超推斷,戴某除了劃車,家中還藏著這些仿真槍。
汪超將情況匯報給思明刑偵大隊,對戴某家進行檢查。戴某家臥室的床下面,民警翻出個大箱子,里面總共有19把各式仿真槍。經(jīng)過市公安局技術(shù)部門鑒定,這些仿真槍中有8把以氣體為動力,達到槍支的鑒定標準。
對戴某審查重點,立即從醉酒劃車案件轉(zhuǎn)移到仿真槍來源上。根據(jù)戴某的說法,這些仿真槍是從杏林一家嬰幼兒玩具店買來的,他本人喜歡收藏,之前在這家玩具店附近開公司,給兒子買玩具時,結(jié)識店老板,幾年前開始陸續(xù)向老板購買仿真槍收藏。
一串大鑰匙:玩具店堅稱沒仿真槍 民警找出藏槍倉庫
5月11日晚上,思明刑偵大隊暴力犯罪偵查中隊民警就來到杏林,找到這家嬰幼兒玩具店。店面約5平方米,擺放著各種嬰幼兒玩具,一眼就能看到頭,根本沒有仿真槍。店老板姓陳,便衣民警試探著問了問:“有沒有賣更好玩的玩具槍?”老板很堅決地回答:“沒有”。
民警觀察了一段時間,陳某生活很規(guī)律,每天兩點一線,除了看店就是回家吃飯睡覺。5月18日,警方同時沖擊該玩具店和陳某的住處,但一無所獲。
陳某和妻子一口咬定,他們絕對沒賣仿真槍。民警注意到,玩具店抽屜里有一串鑰匙,與陳某家和店面的門鎖都不匹配,顯得略大。這會不會是陳某藏槍倉庫的鑰匙?民警拿著鑰匙在周邊試著開鎖,試到距離店面不到10米的一個儲藏間時,門鎖“咔嗒”一下彈開。
儲藏間里,民警一共找到26把仿真槍,從手槍到狙擊槍外觀的都有。民警把仿真槍擺在地上檢查,陳某看到如此情景自覺難以狡辯。民警又循著線索,繳獲了另外5把仿真槍。
目前,警方正對繳獲的仿真槍鑒定,戴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陳某夫妻因涉嫌販賣槍支,均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調(diào)查中。
【提醒】
切勿收藏槍支
舉報最高獎2萬
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介紹說,根據(jù)《槍支管理法》的規(guī)定,槍支是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fā)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zhì),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仿真槍是指外形、顏色與該法規(guī)定的槍支相同或近似,其尺寸介于該法規(guī)定槍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間,但不具備槍支性能的物品。
許多市民并不清楚購買、持有、使用仿真槍也是違法行為,民警介紹說,公安部明確規(guī)定:禁止制造、銷售、持有仿真槍。民警提醒大家,特別是廣大軍事愛好者,無論是出于何種目的,千萬不要購買、收藏槍支、彈藥,否則一旦觸犯法律將追悔莫及。
警方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及危險物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線索,對舉報有功人員,將在嚴格保密基礎(chǔ)上,視情況給予2萬元以內(nèi)獎勵。群眾除撥打“110”舉報外,也可以撥打福建省公安廳電話0591-87093291舉報。
(廈門日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