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浙江高院 供圖
中新網(wǎng)寧波11月5日電(郭其鈺)去年8月,22歲“網(wǎng)紅”舞蹈教師在寧波慈溪被前男友吳益棟割喉身亡,吳益棟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11月5日二審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益棟故意殺人(上訴)一案,吳益棟認為一審量刑過重,請求從輕或減輕處罰。
據(jù)了解,被害人陳某是一名舞蹈老師,此前曾因在杭州西湖游船上的一段即興舞蹈表現(xiàn),獲得百萬點贊。2018年8月,吳某在與陳某分手后,因懷恨在心,對陳某進行尾隨,手持尖刀連捅陳某頸部和腹部,導致陳某身亡。
庭審現(xiàn)場。浙江高院 供圖
一審認定,2018年8月1日20時許,吳益棟在慈溪市新浦鎮(zhèn)某藝術培訓中心門口附近守候陳某下班時,看見陳某乘上他人駕駛的轎車,隨即駕車尾隨。當雙方車輛行駛至慈溪市滸山街道新都匯附近,陳某發(fā)現(xiàn)吳益棟駕車尾隨,即下車跑入新都匯商業(yè)區(qū)。
吳益棟下車后,佩戴口罩、攜帶尖刀追上陳某,并強行將陳某推入一臨街門店內。在該店內,吳益棟不顧陳某反抗,持尖刀連續(xù)捅刺陳某腹部、頸部等部位,致使陳某頭臂干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案發(fā)后,吳益棟向慈溪市公安機關投案,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今年5月30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吳益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益棟不服,認為本案系因戀愛矛盾引發(fā),有自首情節(jié),一審量刑過重,為此提起上訴,請求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審庭審中,吳益棟進行了最后陳述,承認有罪,請求從寬處罰。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