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3月25日下午兩點,邯鄲交警二大隊民警來到轄區(qū)農林路小學,開展小學生駕駛自行車專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活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實際上在民警日常執(zhí)勤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僅有部分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學,而且騎車上下學的學生中有相當一部分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在道路上騎車追逐打鬧,多人并排行駛聊天,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在整個教育過程中,民警為同學們講解了自行車安全駕駛的相關常識,并通過同學們對危險動作的親身示范為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交通安全課。由于中小學生均為未成年人,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只能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因此,學生的出行安全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多方合作。家庭教育不可缺失,把孩子交通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廣大家長以身作則是做好小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