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間,邯鄲永年區(qū)楊莊村村民老劉投資十多萬元建造的蔬菜大棚疑似被孔明燈燒毀。“完了,全完了……”正月十六清晨,老劉呆坐田里,看著被燒成廢墟的蔬菜大棚,欲哭無淚。
正月十五元宵夜,楊莊村周邊鄰村有不少村民燃放孔明燈祈福。次日清晨5點,有村民發(fā)現田地里老劉家的蔬菜大棚起火后,急忙通知老劉。老劉立即組織十幾個村民提著水桶跑去滅火,大家從大棚旁的機井取水,用了近一個小時終將大火撲滅,但大棚已被完全燒毀。
老劉家的蔬菜大棚是一家人的主要經濟來源,多年心血毀于一旦,老劉痛心不已。更令人遺憾的是,老劉沒有為大棚上過保險。
據老劉的女婿介紹,廢墟中,人們發(fā)現了幾盞孔明燈的殘骸,由此推斷大棚可能是因孔明燈飄落引燃。
面對這場飛來橫“火”,老劉該怎么辦?司法界人士表示,一、民事起訴,但確定起訴主體和收集證據的過程極為困難。二、報警求助,由公安機關調查大棚起火究竟由誰引起,是否人為故意或過失造成,進而進行索賠。
據了解,孔明燈由細竹條或鐵絲為骨架,外裹輕質材料為燈罩,固體酒精為助飛燃料,最高可飛至千米高空,且飛行位置飄忽不定,一旦飄落至易燃區(qū)域極易引發(fā)火災。對此,我市于2012年發(fā)文明確規(guī)定,主城區(qū)嚴禁銷售、燃放孔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