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邯鄲市公安局本次公布的整治措施分為交通、停車秩序整頓和打擊違法違規(guī)廣告兩項。其中包括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處罰50元,記3分;機動車駕駛?cè)笋{駛時撥打、接聽手機的,罰款50元,記2分;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罰款50元。出租車、公交駕駛員違反以上行為,處罰的同時抄告其所屬單位;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30元等處罰措施。
此外,對在城區(qū)道路上非法攔截過往車輛,向駕乘人員散發(fā)或通過車窗投放小廣告,影響車輛正常行駛,或辱罵、毆打暴力阻撓清理小廣告人員等違法行為,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yán)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邯鄲市涉縣法院于 4 月 20 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今年首起拒執(zhí)罪公訴案件。一男子陳某因為拒不執(zhí)行法院生效判決,又被...[詳細(x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