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聽從債務(wù)人的主意,二人打算合伙演一場“持刀索債”的假戲,以便從第三方那里獲得分紅,不料,假戲真做傷了人。近日,廣平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陳金生提起公訴。
2015年,陳金生、李嶺和老韓三人共同出資承包了廣平縣勝營鎮(zhèn)某村的修路工程。入股時,李嶺由于資金不足便先借了陳金生5萬元。后陳金生以兒子結(jié)婚需要用錢為由,多次向李嶺催要借款均未成功。2015年9月12日,當(dāng)再次被催要借款時,李嶺想了一個主意,決定給他們的“大股東”老韓演一出戲。
他把事先準備好的刀子給了陳金生,讓陳金生假裝為了要錢拿刀子砍自己,好讓老韓把5萬元錢作為分紅先支付給陳金生。當(dāng)天傍晚,在等老韓期間,陳金生失去了耐心,與李嶺發(fā)生口角,竟拿起事先準備“演戲”的刀子真砍向了李嶺。案發(fā)后,陳金生外出逃走。后經(jīng)鑒定,李嶺的損傷為輕傷一級。
2017年4月8日,陳金生到廣平縣公安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