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23時20分,人民路派出所接報警稱:某酒吧內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到現(xiàn)場后經(jīng)了解, 張某和朋友在叢臺區(qū)某酒吧喝酒時,發(fā)現(xiàn)其女友宋某及兩名女子和四名男子在鄰桌喝酒,張某去鄰桌找女友宋某時, 將桌上的啤酒推倒在地上,李某便與張某發(fā)生爭執(zhí),隨后兩人互相推搡,李某某、 李某輝、李某行三人也對張某進行毆打,導致張某頭部受傷。經(jīng)訊問,李某、李某某、李某輝、李某行對毆打張某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該李某、李某某、李某輝、李某行四名違法行為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
叢臺警方提醒: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jīng)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y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郁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總之:不要打架!打輸了住院、打贏了坐牢;打平了既要住院,還要坐牢。不論是講法律,還是談情懷。打架都是非常不值得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