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8年度錄取的具有本市戶籍的新入學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且符合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的子女;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供養(yǎng)人員及其家庭子女;孤兒和身患殘疾以及殘疾人家庭子女;因病、因災或遇突發(fā)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無力支付學費的家庭子女;因其他原因導致貧困的家庭子女,這六種情況之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資助。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和貧困證明,經學校初審后,學校將擬資助學生名單進行7天公示。之后,學校將《2018年新入學普通高中貧困生擬資助匯總表》上報市教育局基金會辦公室審核備案,待教育局撥付???,學校收到后,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將資助金發(fā)放給貧困生。
(邯鄲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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