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總有人喜歡做自以為聰明的事
結果常常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車輛通過耒馬臺轉盤,請下一個路口民警注意攔截。”近日,邯鄲交警渚河大隊民警發(fā)現一輛白色大眾車涉嫌套牌。
11時25分許,渚河大隊民警在網上巡查時,發(fā)現一輛車牌為冀D7***V白色大眾轎車懸掛的號牌前后不一致,該車輛涉嫌套牌,指派附近民警對該嫌疑車輛進行攔截。
民警發(fā)現該嫌疑車輛在耒馬臺村口停車后,立即對車輛進行信息查詢。經查看,車輛前后懸掛的號牌不相符,前后號牌也并未使用固封螺絲固定號牌。但車主并沒有在現場,為了能夠進一步核實詳細情況,民警隨即聯系車主到達現場。
(違法證據視頻截選)
當民警詢問車主車輛號牌的情況時,“車管所下發(fā)的號牌就是這樣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車主劉某含糊其辭笑著稱道。民警通過查詢,發(fā)現該車輛下發(fā)號牌時間為2017年,并且車主在領取車輛號牌時會要求車主攜帶行車證等相關證件,核實確認車輛信息,確定無誤備案后下發(fā)。劉某沒想到自己的謊話還是在交警面前“穿了幫”。
目前,對劉某套用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駕駛人罰款2000元——5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