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21時15分,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民警巡邏時接指揮中心派警稱一輛黑色奔馳轎車停在在中華大街與人民路東南角的左轉(zhuǎn)彎道中間,導致后方車輛出現(xiàn)長距離擁堵,需民警立刻趕往現(xiàn)場進行疏導。
接到派警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黑色奔馳車輛仍未移動,后方車輛已自行變道駛離。民警正欲上前詢問,一名三十多歲左右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踉踉蹌蹌地從車上下來,扶著車吃力地站著,神情恍惚。看到這種情況,民警快速上前扶住男子,詢問他是否身體不適,為何把車停在路中間。男子被問的啞口無言時,民警聞到了他身上一股濃濃的酒氣,當即問道,“你是不是喝酒了?請把你的證件出示一下!”該男子低頭承認,自己由于醉酒在等紅綠燈時睡著了,醒來后就看到民警朝自己走來了。
證件核實后,民警先用測酒儀對該男子進行了初步檢測,結(jié)果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16mg,屬于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帶領(lǐng)男子到達指定醫(yī)院進行了抽血檢測。
民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對該男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之內(nèi)不能申領(lǐng)。目前,車輛已被暫扣,案件移交刑警大隊進一步處理。
在此,邯鄲交巡溫馨提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人盡皆知的道理,如果該男子沒有摘掉檔把,睡著后車輛自行移動,將會造成不可預知的后果。安全行車,警鐘長鳴,生命只有一次,讓我們共同珍惜。
(邯鄲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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