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住在省會新石中路附近某小區(qū),從2016年12月31日晚上開始,他發(fā)現(xiàn)在自家單元樓門口附近,一直停放著一輛藍色的小轎車,直到今年1月2日都沒有動過地方。按說在小區(qū)里停放車輛時間長點沒什么,但是細心的李先生發(fā)現(xiàn),這輛小轎車副駕駛位置的車窗玻璃一直處于打開狀態(tài),很是奇怪。
“車都停這兩天多了,車窗還一直開著,是不是有什么事?”1月2日19時許,吃完晚飯的李先生出門遛彎時,再次關注到這輛小轎車。李先生湊到小轎車敞著車窗的位置,朝車內瞅了瞅。
由于此時天色已黑,李先生借著樓道里的燈光模模糊糊地看到,副駕駛的座位上有一些東西,好像還有一只像是人的胳膊一樣的物體!
“我的媽呀,難道這車真有事?”李先生趕緊撥打了110報警。
西三教警務站值班民警張永輝和石向峰趕到現(xiàn)場后,對李先生所說的小轎車車內物品進行了仔細查看。民警發(fā)現(xiàn),小轎車副駕駛座位上,凌亂地放置著幾件衣服,并無其它異常。對此,民警分析李先生可能是由于緊張把衣服袖子看成了“胳膊”才導致了誤會。
“沒出事就好,但是這車停這兒都兩天多了,司機難道沒發(fā)現(xiàn)車窗沒關上嗎?”好心的李先生,又提出了疑問。為此,民警根據(jù)小轎車的車牌號,通過交管系統(tǒng)查詢到了車主王先生的聯(lián)系方式。打通王先生的手機后,王先生很快來到了單元樓門口。
原來,王先生就住在另一個單元。去年12月31日晚上將私家車停好后,他這兩天一直呆在家里沒下過樓,也就沒有發(fā)現(xiàn)自己忘記關閉一扇車窗。面對熱心的李先生,王先生連連道謝,也因自己的一時疏忽給鄰居帶來的麻煩而愧疚不已。
經過檢查,王先生的車內并未丟失什么東西。事情搞明白之后,民警對王先生的大意舉動進行了教育。就此,民警也提醒廣大市民,隨著春節(jié)的臨近,市民購買的年貨逐漸增多,但機動車并不是一個合適的“保險箱”。因此,大家在停放私家車時一定要注意及時鎖閉好車門車窗,同時,車內不要存放貴重物品,以免發(fā)生意外后遭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