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濤
11月30日晚,位于省會建華大街與豐雅路交口處,一輛白色轎車將一輛橫穿馬路的電動車撞飛,白色轎車逃之夭夭,電動車上的兩人一死一傷。12月1日凌晨2時許,肇事逃逸者劉某來到長安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自首,最后確認為醉酒駕駛造成慘劇。12月4日,在長安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記者見到肇事者劉某某,劉某某悔恨萬分地說:“真的后悔……”
11月30日23時許,長安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到市民報警稱,在省會建華大街與豐雅路交口處,發(fā)生一起交通,一輛電動車上兩人被一轎車撞倒,之后轎車直接離開。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建華大街與豐雅路交口是一處丁字路口,民警介紹,趕到現(xiàn)場后看到現(xiàn)場現(xiàn)場只剩下一輛被撞爛的電動車,民警走訪旁邊加油站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向民警介紹,電動車上一男一女兩人受傷,已被120接走急救。報警人說,一輛白色轎車沿建華大街由北向南行駛,到此將正欲過馬路的電動車撞飛后離去。
長安交警大隊民警立即開展現(xiàn)場勘察,尋找目擊者詢問情況。在民警調(diào)查中,有一男一女來到現(xiàn)場,兩人一直在打聽事故情況及傷者情況。這兩人的行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通過詢問,其中一男子向民警表示,事故車是他們開的,而他自己就是肇事司機。
民警立即將肇事司機帶回事故中隊進行審訊,審訊中男子表示自己就是肇事者,但是通過民警的詢問,發(fā)現(xiàn)男子對肇事的細節(jié)支支吾吾根本回答不出來,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就在民警審訊當中,醫(yī)院傳來了消息,被撞傷的女子因為傷勢過重不治身亡。隨后,民警將這一情況告知“肇事司機”,聽到消息,這名男子一下慌了,大喊起來:“我可管不了了,人都已經(jīng)死了,我也頂不下來,民警同志,其實當時開車的另有其人。”
據(jù)這名劉姓男子介紹,自己是肇事司機的同事,當晚坐這輛車一同上路,開車的是白色轎車的車主劉某某。該男子表示,當時在路上并未注意發(fā)生了什么,回到劉某某所住小區(qū)時,發(fā)現(xiàn)前大燈破損,他們才確定剛才出了事故,于是劉姓男子便來到現(xiàn)場了解情況,頂包是因為當晚開車的劉某某是酒后駕車。12月1日凌晨2時許,迫于壓力,真正的肇事司機劉某某來到事故中隊。民警連夜對其進行了酒精抽血檢測。
12月4日上午記者在長安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見了肇事司機劉某某,他正在接受民警的調(diào)查和審訊。劉某某介紹,事發(fā)當晚他和同事聚會,吃飯的時候確實喝了點白酒,吃完飯以后本打算叫代駕,可是離家里很近,所以就決定自己開回家,“其實開車之前也挺害怕的,怕遇到交警,喝點酒再加上躲警察,就想著趕緊能回家。”“當時我們開車從事故現(xiàn)場經(jīng)過,感覺車震了一下,沒當回事,回到家停車時才發(fā)現(xiàn)大燈壞了,這才確定剛才出了事故。”劉某某后悔地說,平時自己喝酒都不開車,當天發(fā)現(xiàn)情況后,因害怕酒后駕車所以才沒第一時間出現(xiàn)。
記者在監(jiān)控視頻中看到,11月30日23時6分,被撞的電動車出現(xiàn)在視頻畫面中。當時,電動車上男子帶著女同事齊女士路過這個丁字路口,正當他們轉(zhuǎn)彎時,一輛急速駛來的白色轎車在未減速的情況下,將電動車撞飛,之后汽車沒能停留,直接離去。據(jù)了解,被撞身亡的女士年僅33歲,是一個6歲孩子的母親。而騎電動車的男同事被撞傷,并無大礙。4日,酒后駕車的劉某某驗血結(jié)果顯示,其數(shù)值達到200多,明顯屬于醉酒駕車肇事。目前,這起事故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長安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張會軍表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最引人深思的就是酒駕問題。“一個平時喝酒知道不開車的年輕人,抱著僥幸心理,覺得離家近,便酒后駕車了,雖然就這一次,但卻讓一個孩子沒了媽媽,肇事司機后悔也換不回一個生命。”張警官說,在此提醒廣大市民:遠離酒駕,安全出行,別讓事故毀了別人,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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