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錯誤不能犯兩次
可仍有“頑固者”不思悔改
抱著僥幸心理多次鋌而走險
漠視法規(guī)、我行我素
絕對是
好了傷疤忘了疼,屢教不改
“三次醉駕+無證”
以身試法
挺而走險
三次醉駕還敢上路行駛
嚴查!嚴查!
蜀黍必定嚴懲不貸
2月4日20時30分,武安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轄區(qū)開展夜查酒駕行動,一小型普通客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倒車,引起了執(zhí)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要求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
經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進一步的詢問和核查中發(fā)現,駕駛人在2020年、2021年已經有過兩次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經歷,這次被查是第三次。民警都驚訝,“這個情況沒有碰到過”。
因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帶駕駛人到醫(yī)院抽血,經抽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9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也就是說短短的四年內該駕駛人三次無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
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其無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還將依法追究駕駛人的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武安交警溫馨提示
酒后駕駛害人害己,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務必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旦酒后選擇代駕,務必全程由代駕人員駕駛,防范未然不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