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換柱”
在運煤途中調包焦炭
將優(yōu)質焦炭換成煤矸石粉等
企圖瞞天過海,非法獲利
不法分子想出的賺錢“妙招”
卻成為引發(fā)自己鋃鐺入獄的“狠招”
案情回顧
“警察同志,有一名大車司機將承運的焦炭偷換成了煤矸石粉,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2024年1月16日下午,武安市公安局接到某鋼鐵企業(yè)工作人員報警稱,貨運司機趙某某運達企業(yè)的焦炭摻有大量煤矸石粉。
接警后,民警敏銳地意識到:這是典型的“貍貓換太子”“偷梁換柱”盜竊警情,該類警情的背后一定“大有文章”,于是第一時間向局黨委匯報了情況。
武安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指令上團城派出所民警趕赴現(xiàn)場,當場控制了大車司機趙某某;同時,迅速抽調指揮中心、刑警七中隊、特巡警大隊、法制大隊、交警大隊、刑警大隊相關部門等組成專案組,深挖徹查工作全面展開。
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在承運該鋼鐵企業(yè)焦炭運輸途中,將從山西焦炭廠拉出的合格焦炭,拉至徘徊鎮(zhèn)某貨場內進行調包換貨,涉及多名違法犯罪人員。
在邯鄲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jīng)專案組縝密偵查,一個分工明確、涉案人數(shù)眾多的盜竊團伙浮出了水面。掌握該犯罪團伙情況后,1月17日凌晨,專案民警立即開展收網(wǎng)行動,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郭某某、霍某某、梁某某、張某某等五人一舉抓獲。
經(jīng)訊問,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郭某某、霍某某、梁某某、張某某等五人,如實交代了自2023年10月以來,伙同司機趙某某,將其承運該鋼鐵企業(yè)的合格焦炭偷換成煤矸石粉,非法獲利10萬余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王某某、郭某某、霍某某、梁某某、張某某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
企業(yè)在購買貨物時,要加強運輸貨物檢查,注意清點和核查貨物存量和質量,小心這種“偷梁換柱”的把戲,以免蒙受經(jīng)濟損失。
最后,武安警方再次強調,切莫因貪圖私利,投機取巧,觸碰法律底線,其結果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