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頻繁遭不明身份人員滋擾破壞,館舍外墻等多處被噴涂反華標語。加反華勢力還常年在中國駐加使領館門前滋事,包括拉反華橫幅、搞反華示威等。上述事件嚴重損害中方尊嚴形象,對中方外交機構和人員安全構成威脅,性質十分惡劣。據(jù)《環(huán)球時報》了解,中方已多次就此向加方提出嚴正抗議,但加有關部門迄今未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類似事件,甚至還默許反華勢力滋事行徑。
針對我駐加使領館的遭遇,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楊希雨4月16日在接受《環(huán)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說,從國際法律法規(guī)的層面來看,《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明確規(guī)定,接受國負有特殊責任,采取一切適當步驟保護使領館館舍免遭侵入或損害,并防止一切擾亂使領館安寧或有損使領館尊嚴之事。
“外交從來講究對等。”楊希雨說,加拿大對中國的一些所作所為也引起了中國民眾的不滿,但是中方保障了加駐華使領館的安全與尊嚴,從未發(fā)生過民眾干預或影響其工作的情況。因此,中國駐加外交人員的安全與尊嚴理應受到加拿大當局的有效保護,正如他們在中國受到的有效保障一樣。在此方面,加拿大無視國際法,沒有負責任。
楊希雨告訴《環(huán)球時報》記者,加方不應指望中方單方面保障加駐華使領館的安全與尊嚴。加政府理應切實履行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中方外交機構和人員的保護,確保中方機構和人員的安全與尊嚴不受侵犯。
楊希雨進一步表示,從加拿大國內法律角度來看,把威脅性語言噴到墻上,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做法,已經(jīng)涉嫌刑事犯罪。對于這種情況,加拿大當局漠視不管、任由事態(tài)發(fā)生,是對違法者的默許和縱容,釋放出錯誤信號。試想倘若美國駐加使領館遇到這種情況,加拿大可能早就出動警察維護。楊希雨強調,我國駐外使領館此前也遇到過威嚇和騷擾的情況,但像加拿大當局這樣默認和縱容、釋放錯誤信號的情況實屬罕見。
外交學院教授李海東16日告訴《環(huán)球時報》記者,加拿大是美國的跟班,幫助美國去做損害加拿大利益但卻符合美國利益的事情,加方在處理對華關系中缺乏獨立自主性是導致中加關系不順暢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