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小學套取千余萬元私設小金庫,經(jīng)手副校長貪腐近兩百萬
湖南長沙湘府英才小學設立的小金庫,套取學校資金1300萬元之巨,而原副校長劉永忠在經(jīng)手、管理小金庫過程中,也順手中飽私囊,貪污資金159萬余元,他還收取小學奶制品、食品供應商所送的回扣款數(shù)十萬元。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的判決書披露了這一小學違規(guī)違紀、貪腐案件。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永忠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三十萬元。
據(jù)天心區(qū)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9年7月,劉永忠先后擔任湘府英才小學總務主任、校長助理、副校長,分管學校財務、后勤工作,通過虛列學校食堂開支,收取食品供應商回扣、企業(yè)助學款、社團管理費不入賬等方式,套取學校資金1300多萬元,設立單位小金庫,分別存放在由劉永忠實際控制的周某、鄒某、首銳、王某等人的賬戶上,主要用于給學校教職工違規(guī)發(fā)放各類資金。判決書顯示,歐某、黃某、謝某三名證人出具證言稱,他們在湘府英才小學擔任領導期間,均授意劉永忠設立小金庫。
法院查明,在經(jīng)手、管理該小金庫資金的過程中,劉永忠利用職務便利,將其中人民幣159.43萬元非法占為己有。比如,2015年3月11日,劉永忠私自指使學校食品供應商負責人鄒某從單位小金庫中轉賬30萬元至其指定賬戶予以侵吞,用于以個人名義與他人合伙投資酒店盈利;2018年2月24日,劉永忠從單位小金庫中取現(xiàn)、侵吞23萬元,以個人名義與他人合伙購買挖機運營盈利;2017年11月13日,劉永忠從單位小金庫中取現(xiàn)、侵吞14萬元用于購買星光名座小區(qū)公寓房;2018年10月至案發(fā)時,劉永忠從單位小金庫資金中取現(xiàn)、侵吞18萬元用于老宅翻建。在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間,劉永忠還多次從單位小金庫侵吞共40多萬元,用于個人炒股。
法院查明,劉永忠還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30.8678萬元。其中,2013年9月至2018年7月,劉永忠收受湘府英才小學奶制品供應商皇氏集團湖南優(yōu)氏乳業(yè)有限公司負責人首銳所送的回扣款共24.6678萬元;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劉永忠每月收受湘府英才小學食品供應商長沙市立達配送中心負責人鄒某給予的每個月好處費1000元,扣除寒暑假共計28個月,共收受2.8萬元。
2019年9月5日,長沙市天心區(qū)監(jiān)察委員會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劉永忠到監(jiān)察機關來了解情況,當日上午,劉永忠自行到監(jiān)察機關主動交待了上述違紀違法事實。
2020年10月9日,天心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永忠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決定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三十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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