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件典型案例是:申某富等生產、偽劣產品案;曾某維生產、有毒、有害食品案;付某德生產、有毒、有害食品案;張某玉、張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案。
據介紹,典型案例涉及牛肉制品、減肥食品、米粉、臘肉4類食品,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典型犯罪手段。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處重刑,并被處以高額罰金,體現(xiàn)了司法機關堅持人民至上、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堅定決心。
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2年,司法機關辦理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4.5萬余件,追究刑事責任6.2萬余人,此外,還對大量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生產、偽劣產品罪等相關罪名定罪處罰,有效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各級法院、檢察院始終將食品安全司法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完善行刑銜接機制,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筑牢打擊違法犯罪、保障食品安全的堅固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