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肅酒泉宋某等人詐騙案
酒泉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假冒“中國有色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央企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抓獲宋某、黃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涉案金額1億元。經查,該犯罪團伙利用偽造的“中國有色工程有限公司”資料,冒充央企工作人員在銀行開立企業(yè)對公賬戶,并以該對公賬戶簽發(fā)3400萬元人民幣的商業(yè)承兌匯票,向第三方公司獲取貼現(xiàn)實施詐騙。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內蒙古通遼劉某等人合同詐騙案
通遼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虛構國企項目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抓獲劉某、孫某春等犯罪嫌疑人5名,涉案金額1500余萬元。經查,自2021年起,該團伙虛構并大肆宣傳中鐵九局“引嫩濟錫”土石方工程項目,對外發(fā)布發(fā)包信息,在簽訂聯(lián)營施工合同期間,以“跑工程需要送禮打點”或“收取保證金、好處費”為由,對意圖承包工程的企業(yè)實施詐騙,受騙人員105名,涉及河北、內蒙古、江蘇、浙江等21個省區(qū)市。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三、安徽馬鞍山王某寶等人合同詐騙案
馬鞍山市公安機關破獲一起假冒央企實施合同詐騙案件,抓獲王某寶、陳某軍等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經查,2015年1月,王某寶團伙通過偽造印有“中國國電”字樣的名片、合同文本、公司標牌、企業(yè)宣傳圖等,冒充中國國電集團下屬企業(yè)安徽國電匯能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向北京某公司采購煤炭。雙方簽訂合同后,北京某公司依約供應煤炭,但王某寶等人僅支付少量貨款后停止支付,在催要貨款過程中,該公司發(fā)現(xiàn)對方為假冒央企,其對外宣傳內容均系捏造。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四、浙江嘉興王某強等人詐騙案
嘉興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冒充農業(yè)農村部“中墾基金”領導、以投資項目等名義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抓獲王某強等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額1.45億元。經查,201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強、王某標、金某等人自稱“中墾基金”副書記、副理事長、秘書長,編造北京大學博士等身份,先后赴北京通州、陜西渭南等地考察,謊稱以幫助取得項目、獲得高額返利為由實施詐騙。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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