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稱,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jù)《廣州市南沙區(qū)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廣州市南沙區(qū)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擬確認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qū)分局萬頃沙派出所申請的黃福林、唐群輝、王國梁、郭圳釗、黃碧威為見義勇為人員。
公示時間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3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問題、意見和建議需要反映的,請實名以電話、傳真、信函等形式向廣州市南沙區(qū)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反映。
黃福林等同志見義勇為事跡材料
2024年2月22日5時33分,居住在民建村的群眾黃福林經(jīng)過瀝心沙大橋(出島方向)時發(fā)現(xiàn)橋面斷裂,欲往回走到橋頭萬頃沙所治安崗亭反映情況,途中遇到一輛拖車(司機為王國梁),黃福林及時攔停該車輛,同時迅速到離橋頭最近的治安崗亭通知值班輔警郭圳釗、治安員黃碧威。郭圳釗、黃碧威立即騎上摩托車前去查看情況,并用雪糕筒封住路面,同時到斷橋處向?qū)γ孢M行警示提醒,并成功勸阻入島方向的一輛摩托車(司機為唐群輝)。郭圳釗、黃碧威指引在斷橋入島側的摩托車司機唐群輝掉頭攔截欲過橋車輛,并成功攔停一輛白色小型貨車。在公安警力到場前,唐群輝在入島側的橋頭攔截多輛欲過橋的車輛。與此同時,被黃福林攔停的拖車司機王國梁在村治安員的指引下,倒車到距離橋頭約1公里位置的三岔路,并將車輛橫在三岔路防止后續(xù)有車輛路過。
黃福林、唐群輝、王國梁、郭圳釗、黃碧威五名同志在發(fā)現(xiàn)橋面斷裂后不懼危險、主動擔當,反應迅速,處置得當,成功攔截多名欲過橋的群眾,成功防止了人員傷亡的進一步擴大,為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發(fā)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