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邯鄲一男子劉某飲酒后駕車送相親女友回家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本來是“一人我飲酒醉,醉把那佳人成雙對”,結果酒駕過后卻變成了“交巡警他獨相隨,查到你竟然犯交規(guī)”,又是一個樂極生悲的故事……
當晚21時30分許,邯鄲交巡警機動執(zhí)勤一大隊三中隊民警根據(jù)上級安排部署,在聯(lián)紡路與建設大街設卡嚴查酒駕、醉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此時,一輛冀DA***M黑色大眾轎車在駛近治理點時突然急速拐入附近的商店門前將車停下,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只見車內(nèi)除駕駛員外還坐著一位年輕女子,當民警讓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時,一股濃濃的酒氣撲面而來。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員體內(nèi)酒精含量46.8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面對違法事實,駕駛員劉某臉紅紅的,主動向民警坦白了自己酒駕的原因。稱自己30多歲了還沒有對象,前段時間朋友給他介紹了一個女朋友,好不容易相個親,心里特高興,便選擇在七夕情人節(jié)這天晚上見面。副駕位的女孩就是他的相親對象,兩人雖是初次見面,但很是投緣,一晚上相談甚歡,便喝了一瓶啤酒。晚飯后劉某為掙一下表現(xiàn),主動提出要送女孩回家,沒想到路上遇到民警檢查,不僅表現(xiàn)沒掙到,反而丟了臉,來之不易的愛情就這樣被自己的荒唐行為耽擱。
民警向劉某解釋道,相親本是喜慶事,但是飲酒駕車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危險度極高,是對自己和他人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還是要謹慎對待。由于劉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執(zhí)勤民警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依法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在此,機動一大隊提醒廣大駕駛員,飲酒一定不要開車,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論任何情況都要受到嚴厲處罰。
(邯鄲交巡警機動執(zhí)勤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