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23時許,機動執(zhí)勤一大隊在北環(huán)路與滏河大街設卡開展夜查行動時,一輛冀D1**YQ白色轎車走走停停,引起了現(xiàn)場民警的警覺,在民警示意下,司機緩慢地將車停下并降下玻璃,一股酒氣撲面而來,民警立即讓駕駛人下車配合調查。通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康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7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康某表示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知道喝酒不能開車,但還是心存僥幸。此刻,坐在副駕駛的“酒友”來到警車前,特意囑咐民警一定要嚴肅處理,不然不會長記性。
最終,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康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而同車男子明知康某飲酒駕車卻未及時阻止,民警現(xiàn)場分別對二人進行了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
溫馨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常識,也是法律底線。喝酒開車不僅違法,更可能觸犯刑法,為了自身與他人的安全,也為了家庭的幸福,切勿喝酒開車悔恨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