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馬彥銘)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打擊整治傳銷違法活動工作成果,切實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河北省打擊傳銷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省市場監(jiān)管局、省公安廳決定自7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開展2020年“維護穩(wěn)定,守護幸福”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
本次行動將以無傳銷創(chuàng)建工作為引領,通過整治重點地區(qū)、查處重點行為、凈化網絡環(huán)境、懲治重點人員、強化綜合治理,營造防范打擊傳銷的社會氛圍和線上線下全社會共治傳銷的工作格局。整治的重點是問題比較突出、傳銷活動比較猖獗、社會反映強烈、媒體頻繁曝光以及可能滋生傳銷活動、曾經發(fā)生過傳銷活動和被舉報投訴傳銷活動較為集中的地區(qū)。
查處的重點行為包括:以“光伏發(fā)電工程”“資本運作”“西部大開發(fā)”“市政建設”“1040工程”“連鎖銷售”等為幌子實施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以高額報酬為誘餌,打著企業(yè)招聘、介紹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各種幌子,通過親人、朋友、同學、戰(zhàn)友等社會關系引誘到異地,采取租住居民住宅樓后串門上課“洗腦”、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誘騙逼迫他人參加傳銷的行為。區(qū)域性、集中性傳銷窩點或傳銷組織以及以“網賺”“網頁游戲”“金錢游戲”“互聯(lián)網購物和電子商務”“免費獲利”“免費購買商品”“消費多少返利多少”等為幌子,通過繳納入門費、注冊會員或代理商,進一步發(fā)展下線的網絡傳銷活動。
懲治的重點人員是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以合法公司為外衣從事傳銷活動的組織和人員;威脅、誘騙在校學生、未成年人及少數(shù)民族群眾參與傳銷的人員;長期從事傳銷活動,參與多個傳銷組織,以傳銷為業(yè)人員。
專項行動將緊盯聚集性傳銷、網絡傳銷,集中清理、搗毀傳銷聚集窩點,查處一批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傳銷案件,嚴查犯罪團伙,摧毀傳銷網絡,搗毀傳銷組織,嚴懲傳銷活動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干成員,教育挽救受蒙蔽的參與傳銷人員。